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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不能作为交通东西

  人民网北京4月11日电(赵青)为逐渐加强非机动车交通次序办理,净化交通环境,保证路途安全和疏通,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已于上星期发布《布告》,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十条路途除自行车外,制止其它非机动车通行。

  今晨,记者在采访时看到,北京交管部门在各条非机动车限行路段加大警力布置,在禁限行路途两头及首要路口设置宣扬卡控岗64处,对违背《布告》规则的禁限车辆进行纠正,并引导其驶离限行路段。北京市交管局次序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布告》发布后,虽然前期进行了广泛宣扬,但考虑到一些市民大众对《布告》的限行车种、路途等内容没有彻底了解、知晓,在《布告》施行前期,执勤民警对违限车辆以纠正、正告、宣扬、劝离为主,对拒不遵守民警纠正的将依法予以处分。

  现在,北京市电动二轮车总数已达400万辆,且绝大多数为不契合电瓶车注册挂号规则的超支车辆,交通乱象杰出,不只严峻打乱了城市交通次序,并且危及着市民大众的出行安全。据交管部门计算,上一年全市电动二轮车共产生交通事故31404起,逝世113人,伤21423人;其间,伤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伤人总数的36.7%。为此,交管部门在重复调研,并广泛听取大众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发布布告,确认十条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的区域首要路途(路段),且公交交通便当,采纳除自行车外,制止其它非机动车通行的办理办法。这十条大街是: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式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考虑到住家、单位和校园在禁限区域内的市民大众出行的实在的状况,答应将电瓶车在禁限路段的便道上推广。便道较窄或有障碍物的,能够在非机动车道内推广,但不能骑行。关于住家和单位在禁限区域内的残疾人,驾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出行的,执勤交警在核实状况后,予以照料放行,但其所驾驭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一定要契合国家标准,且为注册挂号的车辆。

  交管部门指出,现行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令和法规中没有“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的相关概念,这些车只能视为休闲文娱东西,不能作为交通东西在路途上运用。

  北京交管部门着重,依据《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的相关规则,电动燃油三、四轮车辆均归于机动车,有必要一起列入工信部《路途机动车辆出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北京《环保目录》,并注册挂号后方可上路行进。交管部门在日常办理中从始至终坚持依法办理,往后也将持续加大对违法上路电动三、四轮车的查办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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