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Banner

新国标实施4天全国多地出台治理措施配件店、维修店也成为整治重点!

  新国标已经实施3天了,包括今天是第四天了。面对一项涉及民生的政策,不同的地方政府有不同的做法。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看看全国各地执行新国标政策的做法,我们就能看出在谁的心里面,真正装着“执政为民”这四个字的。闲言少叙,让我们大家一起去各地看一看吧!

  北京:5月1日起,超标电瓶车未悬挂临时标识上路的,将扣车并罚款1000元。

  自2018年11月1日《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至今,北京已有100万车主申领了“超标电动车”临时标识。交管部门提示,5月1日起不再为超标电瓶车发放“临牌”,超标电瓶车未悬挂临时标识上路的,将扣车并罚款1000元。

  福州:开展新国标电瓶车市场专项检查,销售店、配件店、维修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

  福州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国标电瓶车市场专项检查,主要查处生产销售超标车、改装车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此次检查以全市范围内的电瓶车生产企业和电瓶车销售店、配件店、维修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生产经营无3C认证、超标、目录外电瓶车及改装电瓶车行为为检查重点。此次专项检查将持续到本月底。

  今年1月18日,深圳交警发布了,关于对部分道路限制电瓶车行驶的通告》采取一定的措施限制电瓶车在部分道路行驶的措施。限制城市快速干道,主干道,各区限制电瓶车行驶的道路数千条之多。意思是:超标不超标无所谓,反正就是不让你走,一个字:禁。

  四川:4月15日之前购买,不符合新标准却已经注册登记电瓶车号牌的,继续正常使用。

  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未及时注册登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瓶车,可以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10月15日(含)以后,将不再为未获CCC认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瓶车登记上牌。交警提醒,还没有注册登记的电瓶车车主,请抓紧时间及时办理。

  杭州开启电动车安全驾驶交通整治,截至4月15日下午,全市共查处电瓶车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10452起,扣留无牌无证电瓶车223辆。 去年11月1日前购买了超标电动车,因特殊原因在今年3月31日前错过了备案登记期,允许当事人在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前补办备案登记手续。4月15日新国标正式生效实施后,公安机关停止办理超标电动车备案登记业务,并严禁无牌无证电瓶车上道路行驶。 超标电动车车主能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更换符合新国标的车辆。

  4月16日下午,常州市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前往电瓶车销售点集中的博爱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继续销售旧国标电瓶车的门店进行查处,切实规范全市电瓶车的销售经营秩序。 电瓶车销售一条街上,部分电动车专卖店因新国标电瓶车暂未到货,目前处于休店待车状态。

  针对近期电瓶车上牌群众多的情况,太原市交管部门多措并举,增加站点、增加工作人员;开展延时服务,在各交警大队设立的登记点上班时间统一调整为早8时至晚8时;

  从5月1日起至8月31日,对外观尺寸、整车质量、设计时速等技术标准严重超标的,如“超级路霸”“黑金刚”“陆地巡洋舰”等类型的电瓶车,将按照“机动车无牌无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查扣,坚决杜绝非法超标车辆上路行驶。从9月1日开始,将严格按照《太原市电瓶车管理条例》对不按规定挂牌的电瓶车严查、严管、严处。

  4月15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认证科组织执法人员到柳州市辖区内的两家电瓶车生产公司进行检查,两家企业均未完成生产许可管理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现已停止生产。 4月15日后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旧国标”车为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且在公布目录内,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居住证)、车辆合法来源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合肥市非机动车上牌点办理注册登记,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

  三亚市相关监管部门将从4月16日起集体约谈电动车销售点负责人,向其宣传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的具体内容,并要求各销售点依规进行整改,鼓励各销售点负责人对于店内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返厂处理,对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辽宁省: 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行为。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生产、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同时将加大电动自行车新标准的宣传力度,通过专家解读、举办培训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强化企业自律自管自治。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结合现有企业登记系统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相关数据,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的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逐摊逐户进行全方位检查和开展电瓶车新国标的宣传教育,规范经营者行为。

  广东:开展为期半年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电瓶车治理力度。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电瓶车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管理,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3C认证并流入市场。与此同时,要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瓶车等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查证属实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瓶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瓶车登记管理制度。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查电动车无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带人、非法拼装改装、非法加装防晒防雨装置、以及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平衡车等器械设备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行驶;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电动车非现场执法和违法曝光。

  西安市监督管理局某副所长:“我们将加强对电瓶车,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他们现在正在销售的,我们给他们下令责令停止销售书,因为在过渡期我们有一个过渡时间,让他们把现有的老国标的一些产品,进行召回和退回厂家,销售2019年新国标产品。”

  上海: 4月15日前购买电瓶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电瓶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瓶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即自4月30日起停止现电瓶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

  济南部分电动车销售市场及街区发现,超标电瓶车销售、上路行驶的现象仍然存在。但是,电动车销量呈断崖式下滑;“新国标正式实施前,不少市民来打听,也就是看看不买,这一个月我一辆新车没进,整体销售量下降一倍还多。”小刀电动车专卖店店主刘先生则明确表示,近一个月的销售量比同期下降70%。

  4月初,江苏省赶在新国标实行的最后期限出台《江苏省电瓶车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对落实新国标,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做了详细规定,回答了电瓶车、电动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如何挂牌如何管理的问题,建立全省统一的电瓶车登记管理系统,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车也需要在该系统登记之后才能上路行驶。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