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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滑板车上路?罚款20元 天津公安交管部门严查滑行东西违法上路

  公安交管部门展开对滑行东西违法上路管理以来,交警平和支队加大对辖区路途上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滑板车、轮滑等违法上路的查办。昨日早顶峰期间,一名男人骑行滑板车违法上路,被平和交警处以20元罚款。

  昨日8时56分,一名男人骑行滑板车预备经过南京路与营口路途口,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平和支队泰安道大队交警依法上前对其纠正:“您好,您骑行的滑板车是不允许上路行进的,假如是为了休闲文娱,应当在特定的关闭场所骑行。”该男人因施行了“在路途上运用滑行东西”的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被依法处以20元罚款。承受处分后,该男人自动推着自己的滑板车步行脱离。

  现在,公安交管部门结合本市展开的路途交互与通行违法“铁拳”专项整治举动,加大对此类滑行东西违法上路进行查办。交警平和支队在辖区的南京路、鞍山道、西康路等骨干路途,以及富贵路段、大型商圈、学校周边等要点路段,加强对滑行东西违法上路的管理,标准路面通行次序。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施行法令》中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路途上运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东西。为自己和别人的出行安全,请根绝骑行滑行东西上路。(津云新闻修改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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