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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子太大!天津小姐姐骑电动滑板车闯红灯!网友:万一压路机出现了……

  原标题:胆子太大!天津小姐姐骑电动滑板车闯红灯!网友:万一压路机出现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电动滑板车并不属于机动车范畴,而在“非机动车”定义中,电动滑板车也没有被提及。而如果把电动滑板车作为滑行工具,它更是不能够上路,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我国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明确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电动滑板车本身没有路权,自然就无法上牌。这就导致了部分骑车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行驶中常常会出现抢占机动车道、随意变道、猛拐掉头、闯红灯等违法现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再加上不少是追求时尚的年轻人,车速快慢不定、在机动车道上抢道等行为较普遍,妨碍了其它车辆的正常通行,影响了道路交互与通行的有序畅通。

  包括电动滑板车在内,目前在市场上新兴的独轮体感车、两轮平衡车等,既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网站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中,并未找到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但在网上几款热销的电动滑板车品牌持有的产品合格证中都有一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表明该产品仅适用于场(厂)内、步行街等封闭区域运行,严禁车辆上路行驶。

  除了电动滑板车,近年来诸如电动平衡车、老年代步车等层出不穷。一些不具备整车生产能力的公司制作“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部分小厂商还在普通电动车上加盖了“轿车”外壳,“车辆”在安全性能、动力性能、设计时速等方面均达不到普通乘用车的标准,最高设计时速通常不超50公里/小时,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注册登记的条件。

  天津交管部门表示,根据《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如果将电动平衡车和滑板、轮滑一起归类为“滑行工具”的话,根据《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横道上驾驶电动平衡车属于违反法律行为。交警发现后应予以劝阻,并向骑行者说明其违法性与危险性。

  天津交管部门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如果将电动平衡车和滑板、轮滑一起归类为“滑行工具”的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横道上驾驶电动平衡车属于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交警发现后应予以劝阻,并向骑行者说明其违法性与危险性。

  市民不要因为觉得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很酷,于是就跟风购买,一定要考虑自身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最好还是不要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行驶。发生意外事故后,电动滑板车即使没有过错,但因违法上路,也需承担对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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