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Banner

@天津人 这种车不能骑上路!

  近来,交警河西支队解放南路大队就接连处分两起驾驭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12月19日8时,交警河西支队解放南路大队交警在河西区资水道值班时,发现一红衣男人呈站立状况由远处快速驶来。

  跟着渐渐的挨近,交警发现男人是骑着电动滑板车在机动车道上行进,所以当即上前将其拦下。通过交警耐性说服教育,男人意识到骑电动滑板车上路存在的危险性,并欣然接受20元罚款的处分。

  无独有偶,当天15时,解放南路大队交警在新围堤道与大沽南路交口值班时,发现一男人骑行平衡车在路面快速行进,不少车辆由其身边驶过,存在比较大安全危险危险。

  交警随即上前将男人拦下,向其解说在路面骑平衡车存在的安全危险,并对其处以罚款20元的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则“行人不得在路途上运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东西”,根据《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则,将会被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

  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滑行东西上路行进存在很大的安全危险危险极易产生交通事故,所以此类“玩具”禁止上路行进。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