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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能否上路成问题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在今年5月1日的正式施行,具有环保性能的新型代步工具电瓶车将以一个合法的“非机动车”身份,允许在其非机动车道行驶。然而,目前,我省乃至全国许多城市禁止电瓶车上路行驶的现象却相当普遍,令消费者无所适从。显然,能否上路,事关整个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禁行”烽烟四起 据统计,电瓶车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少量上市以来,仅六七年的时间,已经从原来全国10多家生产企业快速地发展到目前的600多家,产量也从当初的年产一二万辆迅速攀升到数百万辆,2002年国内市场销售已经突破100万辆,2003年的产量就已达250万辆左右。业内人士估计,在汽车、摩托车仍处于销售高潮的同时,近年来,电瓶车的市场销售量每年几乎以50%的上涨的速度迅速递增,在许多地方大有取代自行车的态势。 随着电瓶车悄然走进千家万户,近年来,北京、福建、湖北等许多省市为了控制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纷纷对电瓶车亮起“红灯”,禁止在道路上行驶。从2001年起,类似事件也相继在我省的深圳、佛山、河源等10多个地市上演。其原因与惠州极为相似,还在于“电瓶车尚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且车速较快,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 据了解,为了限制电瓶车的发展,各地纷纷采取禁行措施,尽管各地允许正常销售,但却禁止在城区主要道路上行驶。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则采取上牌限制,有牌可以上路行驶,无牌则禁行。从2003年6月起,福州市政府还专门发布通告,宣布禁止销售电瓶车,对已经售出的10万辆车核发4年有效期的临时牌照,同时,还专门指令工商部门直接取消销售商的相关销售项目,令舆论一片哗然,从而引发当地22位消费者集体状告交警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 随着电瓶车的迅猛发展,“禁行令”也相伴袭来,以致让许多城市的消费者不知所措,目前,几乎形成了这样的一种局面:“买时正大光明,骑时偷偷摸摸”,严重的则“只能放在家中成了摆设”。 遭遇法律盲区 各地“禁行”措施的出台,由此所引发的争议也日益增多。支持者认为,电动车以电力驱动为主,比较轻便、安全,既能够大大减少城市废气排放量,达到环保目的,又能够完全满足市民交通需要,是一种新型代步工具,应该加大扶持和发展。 反对者则认为,电瓶车的行驶、制动、转向等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有关标准,其结构也不符合国家相关非机动车的标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条例》中所称的车辆,故不具备上路资格。由于其车速过快,自身安全性能系数低,对行人的威胁远大于普通的自行车,应该予以禁止和取缔。 长期以来,由于对电瓶车概念一直界定不清,各地为此争论也大都没有结果。据记者调查,在2004年5月之前,各地对电瓶车管理各不相同。去年9月,深圳人大召开“禁摩”听证会时,市场上曾出现短暂的销售高潮,由于无牌不能上路,交警部门一直查得较严。有关的人偷偷表示,以前即使骑车人有发票,车子也要查扣。从去年10月份起,《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颁布后,只要出示车的发票,扣下的车子可以归还原主。 而在广州市,由于一直禁止电瓶车上路行驶,在城区道路很少能清楚看到其身影,但在白云区等城郊地方出现电动车比较畅销的局面。尽管佛山、河源等地一直是采取禁止的态度,但销售生意还是“一直不错”。 有关人士介绍,在强硬的禁行令下,尽管福州市22位消费者集体状告交警部门,但因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结果还是消费者输了官司。而拥有7万多辆电瓶车的成都市从去年8月正式实施电动车交通管理规定,采取“放”的办法,将其纳入非机动车管理,明确限定时速不允许超出20公里,市民欢呼声一片。 产业面临挑战 麦科特集团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石劲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电瓶车产业在争议中悄然发展,初具规模,产业前景广阔。我国自行车保有量约5亿量,年更新率10%就达5000万辆,如果其中的10%以电瓶车替代,年市场需求就达500万辆,保守估计也是一个上千亿元的产业”。 有关专家觉得,由于电瓶车价格明显高于自行车,其定位主要以大中城市为主,其次是中小县城,最后是乡镇市场。目前正值发展高峰,庞大的车辆率先蜂拥大中城市,对这些城市的交通安全压力可想而知。给不给其上牌,将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该产业的命运。 由于电瓶车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对车速、制动性能等均有强制规定,国家规定的通用技术标准为时速不超过15公里,行业协会规定不超过20公里。但据交警部门调查发现,许多产品擅自增加电机功率,从外形到结构“摩托化”,导致事故频发,以致时速严重超标、外观与摩托难以分辨等“致命”因素成为这种有着“花样年华”的环保产品遭禁的根本原因。 因此,有关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在生产、销售领域加大监管的同时,电瓶车企业本身也要加强自律,这关系着整个产业能否健康发展。(孙茂勇李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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