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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电动车新规来了!涉及两轮、三轮、四轮上路、上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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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成为当前首选的短途代步工具,很多人日常出行大部分会选择使用电动车,不过电动车数量增多以后,很多问题也显现出来,所以电动车应该实施严格的管理。马上进入9月,电动车新规又要来了,涉及到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的上路、上牌及罚款问题,一起来了解一下!

  从9月1日起,《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将正式实施,虽然是关于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不过与我们的电动车也有关系。

  根据该规定,提出了电瓶车禁止入楼的要求,也就是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瓶车或为电瓶车充电的行为,停放电瓶车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另外对于违规的行为也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在建筑内停放电瓶车或上路充电的行为,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将会处于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影响消防车作业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从9月1日起,福建省将正式实施新修订的《福建省消防条例》,对电动车的停放与充电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最高可以罚款5000元。

  在条例中明确,电瓶车和电动摩托车应当停放在单位或居住小区的指定区域,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更不能进入电梯的轿厢,电动车不能上楼停放及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如果违反停放和充电要求,对经营单位和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经营性的单位和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河南驻马店的非标电动车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所以从9月起,市中心城区区域内将禁止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是否为非标电动车的依据,不是牌照的颜色,是要查看电动车的配置,是不是满足电动车的国家标准,如果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则属于非标电动车,车辆从9月起不能在市中心区域上路了。

  另外,根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规范电动车行驶秩序实施方案》,违规的三四轮电动车过渡期也将结束,从9月起也不得上路行驶,有这些车辆的车主必须要格外注意了。

  为了方便老年人出行,很多地区对违规的三四轮电动车实施备案登记的便民举措,但是备案登记是有时间限制的,过期以后将不再办理。

  比如江西抚州,从2023年5月1日起,开始为违规的三四轮电动车实施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的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从9月起将停止违规三四轮电动车的备案登记工作,接下来也将开始严查无牌的电动车,这类车辆是禁止上路的,违规上路将会受到对应的处罚。

  上面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9月起各地电动车要实施的新规,涉及到了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等各种车型,最重要的包含了电动车的停放及充电,如果违规停放与充电,将会受到罚款的处罚,其他的还有三四轮电动车的上牌、上路问题,如果车主还没有办理登记备案,还有近一个月的时间,请抓紧时间了,避免日后无法正常的出行。那么,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各位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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