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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隐患 铸平安】电动滑板车等通行工具不能上路行驶!

  为何类似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老年代步车等通行工具不符合上道路行驶要求,在遇到紧急状况时又为什么易发生翻车的情况?近日,小编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这起事故中,余某使用电动滑板车沿着长塔路南侧车道自西向东通行,恰逢李某驾驶小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见到对向有车辆驶来,余某紧急制动,没想到车辆失控,连人带车向前翻滚,与小客车右前侧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余某抢救无效当日死亡。经松江交警支队调查认定,余某在道路上违规使用电动滑板车疾速行驶,事发时速度达50公里/小时,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且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唯一过错行为,由余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这起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随即开展了深度调查,对电动滑板车这一类型通行工具的使用情况做了详细的剖析。据了解,2013年起本市已有电动滑板车销售专卖店,因轻巧、便携的特点,颇受部分群体青睐,特别是“代驾”群体多数以此作为主要代步工具。除此以外还有平衡车、电动独轮车、老年代步车、滑板、旱冰鞋等新型通行工具,慢慢的变多的进入日常家庭中。但是,这些通行工具不能注册登记,不可上路行驶,而且在使用的过程中安全风险隐患极大。

  从安全性看,电动滑板车轮胎较小,在人行道坑洼路面骑行体验度差,因此使用人违规上道路的基本在非机动车道上通行,但是由于骑行时重心偏高,在紧急制动时极易发生跑偏、失控等风险,造成使用人前倾翻滚,甚至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事故风险隐患较高。

  对此,在2016年修订《上海市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条例》过程中,创设性设定了其他通行工具类别,将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纳入其中,并对违规上道路行驶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修订后的“条例”开始实施,交警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并且开展专项治理,并约谈相关“代驾”平台,告知电动滑板车禁止上路通行以及危险性,要求平台督促“代驾”人员改为使用合规非机动车上路。

  小编了解到,经过多年治理,道路上使用电动滑板车通行的情况大幅度减少,近年来仅仅发生上述这一起涉及电动滑板车违规上路行驶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

  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针对电动滑板车等使用群体特点,加强电动滑板车重点时段和区域的针对性执法管控,结合“减量控大”“砺剑行动”系列各类专项行动,重点在周末和节假日,不定期开展电动滑板车违规上路查处工作,逐步降低电动滑板车肇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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