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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未满16岁禁骑电动车上路未满12岁禁骑自行车上路

  对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公安交管可扣留器械并处200元罚款。

  北京市交管局6月30日发布提示,要求家长们教育孩子,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骑车务必确保安全。格外的注意的是,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禁止骑电瓶车上路。对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根据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扣留器械并处200元罚款。

  提示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孩子常用的电动平衡车,速度可达每小时20公里,相当于合法的电瓶车的速度。但由于其完全依赖于驾驶者重心的移动来实现加速、减速和转向,安全性和稳定能力远低于电瓶车。一旦平衡车速度过快,操作者尤其是儿童很难平稳掌控,极易因失去重心而导致摔伤。在此前发生的各类事故中,有不少家长认为,在大人的陪同下,孩子在路上骑行能够保证安全。但事实显然不是这样,孩子对于车速、车距的判断力很差,道路上交通情况复杂,发生意外事故那一瞬间,谁都没办法做出预判。

  提示指出,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电瓶车驾驶人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果引发交通事故,不但要承担伤害后果,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电瓶车上路须经登记取得北京市行驶证和号牌,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允许超出15公里,不得逆行,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要下车推行,不得骑行通过。

  目前,共享自行车用户中,频频出现未成年人身影,随之带来新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北京市交管部门对此也作出提示,包括: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不得骑独轮自行车或两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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